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

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

(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的公告)

发布时间:2016-04-07

    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6〕2号),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(详见附件1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(详见附件2)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,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,现予以公布,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
联系电话
1-3474072212
邮件联系
在线客服
QQ 1819307967